高安市自然资源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高安市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宜春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7号),《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9〕6号)和《中共高安市委办公室、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办字〔2019〕1号),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高安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姚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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