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葡萄牙语:Chefe do Executiv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2019年12月20日上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监誓,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贺一诚宣誓就职。
想要了解更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信息,请点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