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经2014年11月28日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8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医疗责任保险、医疗纠纷的处置、调解与理赔、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附则7章40条,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公布的《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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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经2014年11月28日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8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医疗责任保险、医疗纠纷的处置、调解与理赔、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附则7章40条,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公布的《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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